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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市市场监管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2021年第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1-19 14:15:20 来源:互联网

   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期)涉及我市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抽检基本情况。通告(2021年第1期)涉及淮安市洪泽区永惠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上海金日医药保健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常州市律鑫保健品厂生产的鹿龟酒(配制酒)(生产日期分别为2019-01-11、2020-09-15、2020-09-18)三批次产品,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经营企业风险控制情况。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0年11月5日向淮安市洪泽区永惠生活超市送达上述三批次不合格检验报告,同时对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在该单位的货架上发现常州市律鑫保健品厂生产的,①规格型号:500ml×2 瓶/盒,生产日期:2020-09-15鹿龟酒(配制酒)4盒;②规格型号:480ml×2 瓶/盒,生产日期:2020-09-18鹿龟酒(配制酒)3盒。执法人员对现场发现的7盒鹿龟酒(配制酒)采取了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淮安市洪泽区永惠生活超市从沭阳盛兰商贸经营部购进常州市律鑫保健品厂生产的鹿龟酒(配制酒)生产日期为2019-01-11、2020-09-15、2020-09-18分别购进4盒、8盒、8盒,共计20盒,已售出13盒。淮安市洪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企业召回不合格产品。目前,企业已经对已销售不合格食品主动采取了召回措施,未收到召回产品。

 

  淮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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